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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日期: 4/16/2007 發表數: 1,544 來自: 大眾玫瑰園 狀態: 離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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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語館即日起連署條件變更如下,請要申請者詳讀,注意以下規範。
1.開立連署後需在一個月內,參與連署者達50人 (需為不同ID帳號,請勿重覆申請帳號,有IP可查出)
2.參與連署會員皆需為註冊滿一個月以上,且在本討論區發文次數需為50篇以上(水文不算)。
3.【連署過程】 版友提議-->版友連署->版主審核-->審核通過-->開版
4.【申請格式】 申請設版藝人: 申請人: 申請原因:
5.【連署格式】 附議者:
6.連署文章請一律PO至連署專區內。
7.附議者回文需回在同一篇主題下,勿另外開一篇主題。
8.以上若有任何一項未達標準者,都一概不受理。
9.再次強調,此連署活動目前只開放華語館,其他類別的藝人,暫不開放。
10.連署成功後,於每個星期一統一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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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等級: 管理員 群組: 管理員
註冊日期: 4/16/2007 發表數: 1,544 來自: 大眾玫瑰園 狀態: 離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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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:
之前連署的文章在我刪除掉重覆連署的部份後,通過的只有『陳奕迅』、『楊宗緯』、『蕭敬騰』3個
版,其他的版皆未達50人連署的門檻,所以舊的連署文不會再開放連署,如要再連署請重新申請,
且需達到以上新規定的門檻才算連署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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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等級: 管理員 群組: 管理員
註冊日期: 4/16/2007 發表數: 1,544 來自: 大眾玫瑰園 狀態: 離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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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,開放東洋及西洋藝人的專屬連署版塊。
相關連署條件同華語藝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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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uest(1) |